二、倘人員經醫師評估且開立不建議施打COVID-19疫苗證明或個人因素無法施打者,於首次服務前,應提供自費3日內PCR檢驗陰性證明,後續須每週1次自費抗原快篩(含家用快篩)或PCR檢驗陰性後,始得提供服務。 指揮中心宣布,教育部、經濟部、勞動部及衛福部等四大部會管理的24項場所,包括學校、補習班、KTV、長照據點、八大場所等從業人員,須於12月17日前接種完兩劑,若未完整接種者,從明年一月起每周須採檢一次(快篩、PCR),結果陰性才可上工。 莊人祥說,若曾為確診個案,且持有3個月內衛生機關開立解除隔離通知書,可暫免檢具疫苗接種證明,但首次服務前,仍應提供自費3日內PCR檢驗陰性證明,並應在解除隔離滿3個月後,及早完整接種。 若曾為確診個案,且持有3個月內衛生機關開立解除隔離通知書,可暫免檢具疫苗接種證明,但在首次服務前,仍應提供自費3日內PCR檢驗陰性證明,並應在解除隔離滿3個月後,及早完整接種。 陳時中表示,未來會強化上述單位疫苗接種規範,要求所有工作/從業人員皆應接種COVID-19疫苗2劑且滿14天,復業及新進人員於首次服務前,應提供自費3日內抗原快篩(含家用快篩)或PCR檢驗陰性證明。 莊人祥表示,自111年1月1日起,上述場所(域)所有工作人員及從業人員皆應接種COVID-19疫苗2劑且滿14天,復業及新進人員於首次服務前,應同時提供自費3日內抗原快篩(含家用快篩)或PCR檢驗陰性證明。
陳時中今天下午在記者會中再次呼籲,指揮中心公布的24類場所人員儘速於今年12月17日前完整接種疫苗二劑,嚴守社區防線。 疫苗接種並非「強迫」,指揮官表示若無法接種疫苗,也可用「檢驗」取代,指揮中心的立場是提高「施打率」,為此祭出多元的接種站點及相關優惠,提供民眾透過「速打站」快速施打疫苗。 指揮中心發言人莊人祥強調,為確保相關場所(域)人員自111年1月1日起能符合上開規範,相關場所(域)鼓勵未完整COVID-19疫苗接種工作人員及從業人員,儘速於110年12月17日前完整接種疫苗2劑。 另外,根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的指揮官陳時中說明,除了強化此24類場所人員的疫苗接種外,完整接種場所擬擴增,將以群聚威脅較大場所人員為優先,近期將再公布下一波名單。 中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王必勝說,取消COVID-19(2019冠狀病毒疾病)疫苗3劑令的對象,包含COVID-19公費疫苗1、2、3、7類對象、矯正機關、殯葬業場所及24類場所工作人員。 (中央社記者陳婕翎、沈佩瑤台北7日電)指揮中心今天公布,11月14日起,具有「接觸不特定人士或無法保持社交距離」性質的場所工作人員,包含教職人員等24類對象,取消COVID-19疫苗第3劑接種或快篩限制。
24類場所員工: 場所人員應完整接種 若不打須每週自費快篩
第七類維持國家安全及社會機能正常運作者,例如軍人、軍事機關及國安單位文職人員、未執行防疫相關作業警察、憲兵、運輸業、第一線郵務處理人員、外送員、倉儲業、保母、合法攤商及賣場收銀人員、各類批發市場人員、選務工作人員等,第一劑接種率96.5%、第二劑88.3%。 一、轉高雄市政府公告,自111年4月22日起,本市24類場所(域)之工作人員,須完成COVID-19疫苗第3劑(追加劑)接種。 勞動部勞動關係司副司長黃琦雅表示,當24類事業單位發現勞工未能接種疫苗時,應先瞭解其未能接種原因,後續可以採調動如外勤人員改行政人員、改用遠距上班等模式提供勞務,也可以提供如留職停薪等方式,善盡所有手段後才能以勞基法未能勝任工作資遣。 另外,陳時中提到,會接觸不特定人士或無法持續有效保持社交距離的活動,經評估具有較高傳播風險者,於4/22起要求符合接種年齡之參與者,皆須完成COVID-19第3劑接種,例如:遶境、進香團參加成員,以及團體旅遊和八大行業、健身房等。 符合接種間隔的民眾可透過「COVID-19疫苗防治一網通」或地方政府衛生局公告,查詢鄰近合約醫療院所提供施打之疫苗廠牌及接種時間。 對此陳時中回應表示,也可用每週自費抗原快篩來取代,目前也正在盤整第二波場所名單,將以群聚威脅較大的場所人員優先。
如您前2劑接種為AZ疫苗者,請注意第3劑應混打,不建議再接種AZ疫苗。 此外,因應新型變種病毒Omicron,指揮中心宣布,明年元旦起,包括KTV、八大行業等24類場所,所有工作人員必須完整接種疫苗且滿14天才能上工,引發外界疑慮,等於變相強迫打疫苗。 指揮中心呼籲相關場所鼓勵未完整施打疫苗的工作人員儘速在今年12月17日前完整接種2劑疫苗,各部會也將加強查核,若相關場域尚有未完整接種新冠疫苗的人,業者須限期改善,並依防疫指引辦理。 指揮中心明列的場所包括,教育部管理的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、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、社區大學、短期補習班、樂齡學習中心、競技及休閒運動場館業、游泳池、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表演藝術類團隊練習。 莊人祥今日表示,此次取消部分包括公費疫苗1、2、3、7類對象、包括矯正機關、殯葬場所等24類場所工作人員都取消3劑令和快篩規定,其中教育部有8項、經濟部9項、勞動部1項、衛福部6項。 指揮中心今(7)日宣佈,11月14日起取消具有「接觸不特定人士或無法保持社交距離」性質之場所(域)和24類工作人員之COVID-19疫苗追加劑(第三劑)接種或快篩之限制。
24類場所員工: 防疫新規定!4/22起「7大類」場域人員須打滿3劑COVID-19疫苗(附旅行團最新防疫規範整理)|疫苗追加劑預約網址、間隔日期試算表總整理
針對指揮中心要求24類場所人員皆應完整接種,外界質疑中央強迫民眾施打疫苗,對此,陳時中表示,絕對沒有強迫意味,若無法接種疫苗,也可以檢驗取代,整體社會安全,全民都應盡一份責任,尤其接種是對自己好,打疫苗主要保護自己,避免增加社會及醫療負擔。 陳時中進一步說明,這些無法施打疫苗者於首次服務前,須提供自費3日內PCR檢驗陰性證明,後續每週也應進行1次自費抗原快篩(含家用快篩)或PCR檢驗陰性才能上工。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針對國內24場域工作人員等對象要求要完成2劑疫苗接種,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今日宣布,4/22起要完成第三劑追加劑接種,另參加進香團、旅行團以及健身房場所,也要求打滿3劑。 因應國內本土確診病例攀升,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佈:自4/22起「7種類型」場域人員必須打滿3劑COVID-19疫苗,以提升免疫保護力。
另,若人員經醫師評估不建議施打疫苗證明,或有個人因素無法施打者,需每週1次快篩或PCR檢驗陰性後,才能到學校提供服務,新進人員首次服務前,增加1次自費3日內PCR陰性證明。 醫師評估不能打疫苗者,快篩費用由政府補助,個人因素者,快篩費用自付。 24類場所員工 倘若其人員經醫師評估且開立不建議施打COVID-19疫苗證明者,於首次服務前,應提供自費3日內PCR檢驗陰性證明,後續須每週1次自費抗原快篩或PCR檢驗陰性後,始得提供服務。
24類場所員工: 確診逾2000例專家:O毒難防
其上述所有工作人員/從業人員皆應接種COVID-19疫苗2劑且滿14天,復業及新進人員於首次服務前,應同時提供自費3日內抗原快篩(含家用快篩)或PCR檢驗陰性證明。 24類場所員工 (中央社記者陳婕翎台北5日電)指揮中心今天宣布,明年1月1日起,強化教育部、經濟部、勞動部、衛福部業管24個場所人員皆應完整接種COVID-19疫苗,呼籲儘速於今年12月17日前完整接種疫苗2劑,嚴守社區防線。 考量國內已持續提升COVID-19(2019冠狀病毒疾病)疫苗接種量能,為積極防範國際疫情嚴峻及新型變異株威脅,降低社區傳播風險,自111年1月1日起,教育部、經濟部、勞動部及衛生福利部業管的部分場所(域)防疫指引將強化疫苗接種規範。
經濟部業管的錄影節目帶播映場所、電子遊戲場營業場所、資訊休閒營業場所、視聽歌唱場所、桌遊及麻將休閒館營業場所、大型餐宴及婚宴場所、美容美體業、會議及展覽場館,及歌廳、舞廳、夜總會、俱樂部、酒家、酒吧、酒店(廊)、理容院(觀光理髮、視聽理容)及其他類似場所(特種咖啡茶室、夜店、舞場、三溫暖)場所。 近日新冠疫情嚴峻,本土確診每日上千例增加,甚至還有醫師說,未來身邊沒人確診就是「沒朋友」。 對此,ICU醫師陳志金說明,未來國內生活可能產生「6項變化」,更舉例國外大流行時,友人見面還會開「怎麼還沒確診?是不是沒朋友」的玩笑,讓民眾不需太過訝異。 中央健保署宣布,為健全健保藥品給付,明年元旦起將調整6645款藥品價格,平均降幅約4.1%。 藥價降幅前3名,以心臟血管用藥降8%最多,神經系統用藥降6%次之、全身性抗感染劑降5%。
24類場所員工: 指揮中心公告:24場所人員、第1至3類、第7類對象,111年元旦起應完整接種COVID-19疫苗才可上工|職場新訊
指揮中心是在5日宣布,自111年1月1日起,教育部、經濟部、勞動部及衛生福利部業管的24類場所,所有工作人員、從業人員皆應接種COVID-19疫苗2劑且滿14天;復業及新進人員於首次服務前,應同時提供自費3日內抗原快篩(含家用快篩)或PCR檢驗陰性證明。 陳時中表示,由於新制明年1月1日就要上路,回推起來,相關場域的工作人員必須在今年12月17日前完成接種兩劑疫苗。 不過,新制也有例外,若經醫師評估且開立不建議施打疫苗證明或個人因素無法施打的話,首次服務前,應提供自費3日內PCR檢驗陰性證明,且須每周1次自費抗原快篩(含家用快篩)或PCR檢驗陰性後,才能上工。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今(6)日表示,明年元旦(1/1)起將強化COVID-19疫苗接種規範,包括八大行業、高中以下學校、休閒運動場館、大型宴會廳、托嬰中心等24處場所在內,所有工作人員必須完整接種兩劑疫苗,否則需每週提供自費檢驗陰性報告。 指揮中心表示,針對教育部、經濟部、勞動部及衛生福利部的部分業管場所,所有工作和從業人員皆應接種新冠肺炎疫苗2劑且滿14天,復業及新進人員於首次服務前,應同時提供自費3日內抗原快篩(含家用快篩)或PCR檢驗陰性證明。 指揮中心考量國內COVID-19疫苗接種量能提升,為因應國際疫情及新型變異株Omicron威脅,規劃自明年一月起,有二十四個場所的防疫指引將強化疫苗接種規範。
隨新冠肺炎變異株陸續出現,台灣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昨日(12月5日)宣布,將針對教育部、經濟部、勞動部及衛生福利部四部會管理的多項場所,如學校、補習班、KTV、長照據點等的從業人員,強制要求接種滿兩劑疫苗才可上工,新制自明年1月1日上路。 發言人莊人祥說,這些人員應盡快於今年12月17日前接種完畢,才能趕上明年新制上路和稽查。 指揮中心補充,若曾為確診個案,且持有3個月內衛生機關開立的解除隔離通知書,也可以暫免檢具疫苗接種證明,不過首次服務前,仍應提供自費3日內PCR檢驗陰性證明,並應於解除隔離滿3個月後盡速完整接種。
24類場所員工: 明年1/1起台灣八大行業等24場所人員應完整接種疫苗 陳時中:近期將再公布下一波名單
請特別留意,如您的前2劑基礎劑疫苗為接種AZ疫苗(AstraZeneca)者,由於對「Omicron變異株」的保護力較弱,指揮中心建議接種追加劑應混打,不建議再打AZ疫苗。 除增設據點和催打疫苗,不限本國籍或外籍人士均可接種,指揮中心也開放失聯移工打疫苗,只要攜帶過期居留證或健保卡、護照等,足以證明身分的文件都可以接種疫苗。 為了提高國人疫苗涵蓋率,指揮中心祭出打疫苗送禮券的措施,從上週日(5)起到本週四(9)為止,在台北車站開設莫德納疫苗接種站,因為這幾天陸續有莫德納疫苗到期,例如12月7日有3.4萬多劑到期,9日有5千多劑,12日則有4.5萬多劑,累計本週即將到期疫苗就有8萬5千多劑。 A4:陳時中表示,是要求但非強制,不希望透過政府規定要求大家打疫苗,但疫苗覆蓋率是重要抗病毒手段,還是希望大家能盡快施打。 不少縣市因此啟動「速打站」,設置於車站、百貨公司、大賣場和超市等便民接種站,施打還有機會獲得生活用品(口罩、米、衛生紙、禮券等等)、部分縣市還提供現金禮力拼衝疫苗覆蓋率。 比照軍公教調薪,明年元旦起將調高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人員、非營利幼兒園及職場教保服務中心各類人員薪資及職務加給4%,約有1萬名員工受惠。
三、倘人員經醫師評估且開立不建議施打COVID-19疫苗證明者,於首次服務前,應提供自費3日內PCR檢驗陰性證明,後續須每週1次自費抗原快篩(含家用快篩)或PCR檢驗陰性後,始得提供服務。 相關人員已接種2劑疫苗且滿12週者,應儘速接種第3劑;新進人員於首次服務前,若未完整接種3劑疫苗,應提供自費3日內抗原快篩(含家用快篩)或PCR檢驗陰性證明。 指揮中心近日宣布針對教育部、經濟部、勞動部及衛生福利部的部分業管場所,所有工作和從業人員皆應接種新冠肺炎疫苗兩劑且滿14天,有未接種疫苗的勞工詢問,如果自己在這些行業工作,是否會面臨被資遣? 對此,勞動部官員表示,雇主應先行瞭解勞工未能接種疫苗原因,在事業單位調動、或改用如遠距上等等其他方式提供勞務,若皆未能滿足其需求,才能以勞基法第11條第5款的「勞工對於所擔任之工作確不能勝任時」預告資遣。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今天下午在疫情記者會中宣布,強化COVID-19疫苗第3劑接種規定,未來公費疫苗第1、2、3、7類對象以及矯正機關、殯葬場所及24類場域的工作人員,自4月22日起須完成第3劑疫苗接種。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出,由於Omicron變異株本土確診病例持續增加,COVID-19公費疫苗的第1、2、3、7類對象、矯正機關、殯葬場所及24類場所(域)之工作人員,自4/22起須完成COVID-19疫苗追加劑(第三劑)之接種。
24類場所員工: 所員工強制接種2劑 明年元月起實施
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透露,不排除擴增完整接種場所名單,將以群聚威脅較大場所人員為優先,若有必要完整接種,近期將再公布下一波名單。 一、所有工作人員(從業人員)皆應接種新冠疫苗2劑且滿14天,復業及新進人員在第一次服務前,應同時提供自費3日內抗原快篩(含家用快篩)或PCR檢驗陰性證明。 指揮中心強調,為確保相關場所人員自2022年1月1日起能符合上開規範,請相關場所鼓勵未完整新冠疫苗接種的工作人員及從業人員,儘速於12月17日前完整接種疫苗2劑。 各相關部會亦將加強查核,倘場所尚有未完整COVID-19疫苗接種之人員,業者須限期改善,並依各主管機關所訂的防疫指引規定辦理。 指揮中心強調,為確保相關場所(域)人員自111年1月1日起能符合上開規範,請相關場所(域)鼓勵未完整COVID-19疫苗接種之工作人員及從業人員,儘速於110年12月17日前完整接種疫苗2劑。 各相關部會亦將加強查核,倘場所(域)尚有未完整COVID-19疫苗接種之人員,業者須限期改善,並依各主管機關所訂之防疫指引規定辦理。
王必勝強調,隔離5天之後就可以出門,不論篩陰篩陽都可以出門,篩陽只是加強自主健康管理。 王必勝說,確診隔離5天後即可出門,就算有傳染力但很弱,「傳染力不是說篩陽就一定有傳染力,隔離一定時間後傳染力就會下降。」他也舉例,過去有人PCR篩檢Ct值超過30,雖然被判定陽性確診,不過傳染力很弱,是差不多意思。 陳時中舉例,像是遶境、進香團、旅行社承攬相關旅行團,都是會跟不特定人士相處時間較長,因為會同住、搭遊覽車、一起飲食等,很難保持社交距離,希望打滿3劑疫苗。
24類場所員工: 疫苗接種新制:符合規範身份者應於今年12月17日完成2劑疫苗接種
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公布11月14日起取消各場所和24職類和矯正機關等工作人員「三劑令」和「快篩」限制。 教育部21日公文指出,根據指揮中心15日公告,考量Omicron新型變異株威脅尚未減緩,自22日起再強化教育部、經濟部、勞動及衛福部業管之24類場所(域)人員疫苗接種規範。 指揮中心5日公布四大部會業管24類場域防疫管理措施指引,要求相關場所工作人員須在17日前打滿二劑疫苗。
指揮中心宣布,今(22日)起將加強第3劑疫苗接種規範,包括24類場所工作人員、進出健身房及參加旅遊團等,皆須打滿3劑疫苗;不過指揮官陳時中曾表示,「不是說不能打的也要打」,其中仍有例外。 《東森新媒體ETtoday》也整理3劑疫苗規範的6大QA,包括相關限制場域、活動及因應作為給民眾參考。 若經醫師評估且開立不建議施打疫苗證明,首次服務前,應提供自費3日內PCR檢驗陰性證明,須每週1次自費抗原快篩(含家用快篩)或PCR檢驗陰性後,才能提供服務。
24類場所員工: 指揮中心:八大行業等24場所人員 111年元旦起應完整接種
包括教育部業管場所包含高中以下學校及幼兒園、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、社區大學、短期補習班、競技及休閒運動場館業、游泳池等;經濟部如八大行業、視聽歌唱場所、大型餐宴及婚宴場所、美容美體業、會議及展覽場館等;衛福部如托嬰中心、親子館、民俗調理業、失智社區服務據點等;勞動部如與職業訓練相關者。 他補充,若工作人員曾為確診者,且持有3個月內衛生機關開立的解除隔離通知書,可暫免檢具疫苗接種證明。 若人員經評估無法接種疫苗,則需每週提供自費抗原快篩(含家用快篩)或PCR檢驗陰性證明,才能提供服務。
1.工作人員/從業人員(含流動人員)皆應接種3劑COVID-19疫苗,已接種2劑疫苗且滿12週者,應儘速接種第3劑。 新進人員於首次服務前倘未完整接種3劑疫苗者,應提供自費3日內抗原快篩(含家用快篩)或PCR檢驗陰性證明。 本土疫情破千例,指揮中心宣布,COVID-19公費疫苗接種對象第1、2、3、7類對象與矯正機關、殯葬場所工作人員等,以及教育部、經濟部、勞動部及衛生福利部業管之24類場所(域)人員,皆須打滿3劑疫苗。
24類場所員工: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,明年1月1日起,強化24類場所人員皆應完整接種COVID-19疫苗。指揮官陳時中今天說,完整接種場所擬擴增,將以群聚威脅較大場所人員為優先。
A:陳時中表示,要求打疫苗但非強制,疫苗覆蓋率是重要抗病毒手段,希望民眾能盡快接種。 另外,觀光局18日表示,12歲以上未滿18歲完成第二劑接種者,以及未滿12歲的民眾不在此限,而18歲以上,並且已經打完兩劑但未滿間隔期12週的旅客,則要出示施打兩劑的證明。 A:依據指揮中心規定,如果是在4月22日以前訂好的旅行團,還是要按照新制規範,應打滿3劑才能參加。 不過,交通部觀光局17日表示,已同意4月18日前預定4月22日後出團團體,未施打第3劑疫苗,能申請免手續費退、改票。 A:自4/22起公費疫苗第1、2、3、7類對象、矯正機關、殯葬場所和24類場域工作員,都需要完整接種3劑疫苗。
- 陳時中表示,由於新制明年1月1日就要上路,回推起來,相關場域的工作人員必須在今年12月17日前完成接種兩劑疫苗。
- 指揮中心明列的場所包括,教育部管理的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、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、社區大學、短期補習班、樂齡學習中心、競技及休閒運動場館業、游泳池、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表演藝術類團隊練習。
- 若曾為確診個案,且持有3個月內衛生機關開立解除隔離通知書,可暫免檢具疫苗接種證明,但在首次服務前,仍應提供自費3日內PCR檢驗陰性證明,並應在解除隔離滿3個月後,及早完整接種。
- 陳時中也進一步說明,首波公布的二十四個完整接種疫苗場所名單,主要都是在警戒期間復業標準,或防疫指引中已要求接種一劑疫苗的場所人員,現在因應冬季流感盛行及Omicron威脅加劇,因此將防疫標準同樣擴大為打第二劑。
- 王必勝說,確診隔離5天後即可出門,就算有傳染力但很弱,「傳染力不是說篩陽就一定有傳染力,隔離一定時間後傳染力就會下降。」他也舉例,過去有人PCR篩檢Ct值超過30,雖然被判定陽性確診,不過傳染力很弱,是差不多意思。
- 最後針對會接觸不特定人士,或無法持續有效保持社交距離的活動,評估後具有高傳播風險,因此陳時中宣布,參與宗教活動如遶境、進香團、由旅行社承包團體旅遊,以及八大行業(4/1起已實施)、健身房等場域,與會者同樣要完成第三劑接種疫苗。
陳時中也進一步說明,首波公布的二十四個完整接種疫苗場所名單,主要都是在警戒期間復業標準,或防疫指引中已要求接種一劑疫苗的場所人員,現在因應冬季流感盛行及Omicron威脅加劇,因此將防疫標準同樣擴大為打第二劑。 陳時中另指出,會接觸不特定人士或無法持續有效保持社交距離活動,經評估具有較高傳播風險者,4月22日起要求符合接種年齡的民眾都須完成第3劑疫苗接種。 24類場所員工 最後針對會接觸不特定人士,或無法持續有效保持社交距離的活動,評估後具有高傳播風險,因此陳時中宣布,參與宗教活動如遶境、進香團、由旅行社承包團體旅遊,以及八大行業(4/1起已實施)、健身房等場域,與會者同樣要完成第三劑接種疫苗。
24類場所員工: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示4月22日起矯正機關工作人員疫苗接種規範
臺北車站周邊場域實施禁菸措施之範圍,係位於本市中正區,東側至公園路、南側至忠孝西路1段、西側至承德路1段、重慶北路1段、北側至市民大道1段、北平西路間之區域,違者可罰新臺幣2,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鍰。 明年元旦補助教育實習獎金制度上路,教育實習學生每人每月可領5千元獎助金,至多請領6個月,最高可領3萬元,以協助師資生完成半年教育實習。 基本上與新冠病毒特性有關,若現在都是以Omicron BA.5為主的不變情況下,在一定天數下仍有一定傳染力,若要再縮短隔離天數,對於疫情蔓延等防治就會有問題。
發言人莊人祥表示,如果相關工作人員有疑似症狀,一定要立刻快篩檢測,若是快篩陽也要盡快遠距視訊診療。 指揮中心宣布,今日起取消各場所和24職類和矯正機關等工作人員「三劑令」和「快篩」限制。 包含新冠肺炎公費疫苗接種對象第1、2、3、7類對象、矯正機關、殯葬場所,以及24類場所等工作人員須完成新冠肺炎疫苗追加劑(第3劑)接種或快篩限制。 防疫政策再鬆綁,自今(14日)起,確診者居家照護從隔離7天縮短至5天,隔離期滿快篩陰性,即可提前解除自主健康管理;若為陽性仍可出門,但應加強後續自主管理措施。 24類場所員工 24類場所員工 此外,也取消補習班、托嬰中心、酒吧等24場域工作人員疫苗三劑令限制。 (中央社記者張茗喧、江慧珺台北15日電)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今天宣布強化第3劑COVID-19疫苗接種規定,包括醫事人員、防疫計程車、殯葬業等,另像遶境、旅行社、上健身房等,從4月22日起須出示3劑接種證明。
陳時中表示,要求打疫苗但非強制,疫苗覆蓋率是重要抗病毒手段,希望民眾能儘快接種。 此外,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指出,無法接種疫苗者須出示醫師開立證明,並提供出發前一天或當天的快篩陰性證明。 勞動部管理的職業訓練場所,以及衛福部管理的托嬰中心、多元預防社區式活動、社區型衛生福利機構、失智社區服務據點、親子館以及民俗調理業等。
24類場所員工: 包括學校及KTV等 台灣24類場所工作人員將需打針後才可上班
為因應本土疫情日益嚴峻,本所於111年4月26日依循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發布之指示,實施3+4天隔離措施,針對有外出就醫之收容人,於返監後依照防疫規定進行隔離,保障收容人彼此健康安全,避免所內群聚感染之發生。 指揮中心發言人莊人祥表示,明年元旦起會強化教育部、經濟部、勞動部及衛福部業管24類場域人員疫苗接種規範,要求所有工作/從業人員皆應接種新冠疫苗2劑且滿14天才能上工,復業及新進人員,若經醫師評估且開立不建議施打疫苗證明,於首次服務前,應提供自費3日內抗原快篩(含家用快篩)或PCR檢驗陰性證明。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,自2022年1月1日起,將強化教育部、經濟部、勞動部、衛生福利部業管的部分場所人員新冠疫苗接種規範。 24類場所員工 發言人莊人祥說明,所有工作從業人員皆應接種新冠疫苗2劑且滿14天,復業及新進人員於首次服務前,應供自費3日內抗原快篩(含家用快篩)或PCR檢驗陰性證明。